市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:
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,推进干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依据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参照中央新修订的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,并结合我市实际,我们对《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》(京财预〔2014〕148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北京市财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7月14日
京财预〔2017〕1389号-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.docx